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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巴中市平昌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1: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28       报名截止:2021-11-12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是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正县级社会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创建成为“三级甲等”疾控中心。中心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流感、结核药敏、艾滋病等专业实验室。建有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学科;已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食品检验、职业健康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8个资质;是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教学实习基地;是绵阳市预防医学会会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计2个,具体为:卫生检验岗位1个;预防医学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名时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自愿在市疾控中心工作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以及能够顺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不满足上述规定资料或资料内容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所学专业为公共卫生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16-2230679

  (三)报名方式:绵阳市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报名。单位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0号604室。

  (四)资格审核

  市疾控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初选和考核,并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暂定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8-19日)。因考生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暂定2021年11月20-21日,以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核地点:绵阳市疾控中心。

  (三)初选及考核。

  1.初选。市疾控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2.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以上,由我中心组织专业笔试进或现场操作考试行初选(预防医学岗位进行专业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检验岗位进行现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技能水平),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面试;若未达到1:5比例,则直接参加综合面试。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3.考核计分原则。

  (1)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专业笔试成绩(或现场操作成绩)×40%;若未进行专业笔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考核总成绩低于65分不进入体检环节,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由评委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五、体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和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94名(其中:平昌县人民医院33名,平昌县中医医院32名,平昌县妇幼保健院3名,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22名,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附件《平昌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各站点报名的第一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该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本次考核招聘将设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等多个招聘站点,各站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委托报名。若在一个招聘站点招聘计划已满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点进行招聘。若第一招聘站点招聘结束仍有招聘名额剩余,则根据需要选择其它站点再进行招聘。

  各招聘站点招聘时间及地点与该校双选会同步进行(以相关院校双选会官方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该证明必须反映出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层次、学习类别、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和《报考信息表》1份。《报考信息表》由报名现场提供或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监察委负责监督。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4.面试成绩公布:各招聘站点招聘工作结速后,面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招聘站点所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并列,以报考学历高者进入;若学历仍相同,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时间先者进入;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平昌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报考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予以公告。

  五、疫情防控提醒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平昌县监察委员会(0827)6222563

  咨询电话:平昌县卫生健康局(0827)6222630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市疾控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空缺是否递补由市疾控中心确定。如需递补,报市卫健委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考核成绩、拟聘岗位、排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审核确认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照聘用单位要求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有关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市疾控中心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签订聘用合同、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平昌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xlsx (12.47 KB)
  2021年下半年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12.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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